机关及直属单位:
为了全面、系统、及时地归档我校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类材料,形成完整、丰富的档案资源,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,现将我校2024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安排如下:
一、年度常规归档工作
请各单位按照《华中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》《华中师范大学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》《华中师范大学电子文件管理实施办法》《华中师范大学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档案管理办法》等要求,完成学校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归档工作。具体归档范围详见档案馆(校史馆)官网,具体归档单位(依据2024年学校机构设置)、归档时间和归档人员参见附件1。
二、专题档案归档工作
请各单位结合“十四五”规划收官契机,完整收集、整理、移交本单位形成的、反映学校“十四五”期间重大发展成就的文书、声像、实物、网页等各类文件材料。例如:重要人才培养成果(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、发展规划处等)、科学研究成果(科技处、社科处等)、社会服务成果(国内合作与培训管理处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、培训中心、出版社、党委学生工作部等)、教学文化创建活动(党委宣传部、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、教师教育学院等)等。
因盘龙城新校区建设需要,请相关单位重点收集、整理、移交与学校昙华林、桂子山、南湖三大校区建筑历史相关的文书、声像、实物、网页等各类文件材料(基建处、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等),为新校区建设提供文化养分。
为完善学校学籍档案与科研档案资源建设,请相关单位重点收集、整理、移交本单位遗存的早期学生毕业论文(本科生院、研究生院等)、师生科研成果(科技处、社科处等)、名人手稿(学校办公室等)、重要学术活动与学术会议资料(科技处、社科处、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等)等相关文件材料。
华中师范大学档案馆(校史馆)
2025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