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档案利用须知
发布时间:2018年10月22日点击:次
一、利用者在窗口办理查询公开档案,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单位查询需提供单位介绍信。
二、大批量档案或珍贵历史档案利用,需利用者通过电话、网络等渠道先行预约。
三、查询个人学籍档案:
查询个人学籍档案,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:
1.本人和档案不处于同一区域
2.档案遗失或是个人档案中缺少部分学籍档案
3.档案审核部门要求有学校印章
4.单位或个人对学历(学位)需要认证
查询个人学籍档案,需提交下列资料:
1.现场办理:本人出示本人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;代办他人学籍档案除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委托函,还应出示 华中师范大学学籍档案查询申请表.doc及其附件。
2.远程办理:填写 华中师范大学学籍档案远程查询申请表.doc,并提供表格上要求的附件,发送至邮箱:3229251737@qq.com(寒暑假暂停办理)。
附件【华中师范大学学籍档案查询申请表.doc】
附件【华中师范大学学籍档案远程查询申请表.doc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