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存学校历史,服务资政育人,传承珞珈文化,武汉大学最近专门下文进行《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组织史资料(2007.01-2017.12)》(第四卷)的编纂工作。档案馆馆长涂上飙研究员作为组织史编辑部的具体负责人之一,4月13日在行政楼215会议室对学校组织史撰写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。
他说,组织史是记载组织机构性质、职能、主要工作及详细记载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离职情况的资料书,也是一部党建工作的工具书。他着重讲了组织史撰写的三个要求:
一是政治上的要求。强调撰写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学科发展观,特别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还要符合宪法、党章和组织章程的规定。二是内容上的要求。他说,学校档案馆的档案以及近年编纂的年鉴都可以作为撰写的参考材料,收集的资料一定要有依据,出处或文件编号。文字叙述主要围绕单位概况、亮点(特色)工作、单位负责人三个部分来写,写作不要穿靴戴帽,不要事无巨细,要精心选题、取材,文字要简洁、朴素。三是形式上的要求。他说,行文一律用第三人称,不能用第一人称;人名一律直书其名,不加同志,可加职务;组织机构名称一般使用全称,如多次使用在第一次使用时用全称,加括号注明后用简称;领导职务一律用规范名称,不能随便简称;语言要简洁,标点要正确。
学校组织部罗春明副部长主持会议,学校机关、直属单位、学院(系)、科研院所等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史撰写的100余人参加会议。(武汉大学档案馆)